关于开展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告
2021-03-22 15:14:02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向佳 | 作者: 攸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浏览量:26121

攸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关于办理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函

 

全县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对象

攸县行政区域内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其他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等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二、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三、办理地址

攸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地址:湖南省攸县联星街道

文化路220号)

联系电话:0731-24216789

四、须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县残联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3、用人单位和残疾人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伪造残疾人证或伤残军人证(1-8级),残疾人在用人单位空挂名而不实际上岗工作等其它虚报、瞒报、拒报情况的后果自负,一律不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4、用人单位到县残联提交资料的时候,请携带单位公章。

 

文章末尾下载附件:

附件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须提交的材料.


附件二: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


 攸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2021年3月1日

 

责编:向佳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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